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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臺東大學體育學系大學部畢業門檻

國立臺東大學體育學系學生畢業門檻檢定實施辦法

 1001025日系務會議通過

  107年6月5日系務會議通過

 111年3月29日系務會議通過

112年3月14日系務會議通過

114年4月1日系務會議通過

壹、宗旨

國立臺東大學體育學系(以下簡稱本系)為提升學生核心能力,設定畢業門檻使學生於畢業前藉由通過檢核,增進未來就業與職涯發展基本知能,特訂定本辦法。

貳、參加對象

本系全體大學部學生。

  • 檢定內容
  • 健康體適能:以教育部體育署訂定之健康體適能測驗項目和標準為依據,於畢業前至少取得兩項金質獎章。
  • 定時閱讀或增能

(一)依年級於學期間(16週)每週必須閱讀或增能3-6小時(一年級3小時、二年級4小時、三年級5小時、四年級6小時)或每學期必須累計48-96小時(一年級48小時、二年級64小時、三年級80小時、四年級96小時)。

  • 參加研習、研討會、證照講習、社團活動、超修學分(128學分為畢業學分)或其他增能活動者,可持證明,認列時數。
  • 服務學習:於畢業前至少累積100小時志工服務時數。
  • 專業證照:於畢業前需取得運動教練(或裁判)、體適能指導員、戶外活動教練(或指導員)或相關專業證照三張。

肆、實施方式

一、 健康體適能:每學年下學期由系學會規劃,排定時間檢測並記錄。

二、 定時閱讀

(一)閱讀:由各班訂定閱讀地點和記錄方式,由班級導師負責督導實施每週定時閱讀,學期末將閱讀記錄送交系辦統整核定。

(二)增能:畢業前持相關證明至體育系辦公室統整核定。

 三、服務學習:參與系上規劃或核定之校內外運動志工服務活動,紀錄服務學習時數。

 四、專業證照:參與各項運動專業和戶外活動研習或訓練,取得證照。

 五、以上檢定通過者由系辦統一認證。於畢業前仍未能通過檢定標準者,須參與系上規劃之增能課程通過後方得以畢業。

伍、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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